高山族的禮儀禁忌有獨特的文化特點,表現(xiàn)在高山族人民矛盾的解決和情誼的表達上最為突出。
高山族社會自古形成了一套仲裁習慣法。對于侵害他人的名譽、財產(chǎn)、或生命,或不遵守祖先慣例、觸犯同族間禁忌等行為,犯罪者必受到懲罰。古時對盜竊的懲罰尤其嚴厲,多施以毆打、捆綁、驅逐,甚至殺死等刑,近代改為賠付贖財。對于部落內(nèi)兩人之間有爭議無法自己解決時,先請仲裁決定;若仲裁也不能解決時,則將仲裁權交托給祖靈,由祖靈來判斷是非曲直,通過獵首的方式來解決問題。各族群里,布農(nóng)人的習慣法最為嚴格。布農(nóng)人習慣上認為有罪的行為包括不敬、犯禁、亂倫、殺犬、殺人、通敵、偷盜、強占、縱火、傷害、施行邪術、強奸、通奸等。布農(nóng)人的刑罰除了常見于其他族群的孤立、嘲諷、宴請、賠償外,還有勞役、斷發(fā)、灌辣椒水、杖刑、割耳、割唇、宮刑、流刑,甚至于死刑。
阿美人迎客敬酒儀式(老鐵 攝影)
過去,高山族敵對部落之間或族群之間矛盾激化到無法調(diào)解的地步時,往往通過獵首來解決。獵首或稱“出草”,古時極為盛行。除雅美人外,各族群都認為祖靈是最能庇佑自己和部落的力量,凡農(nóng)耕歉收、獵而無獲,或者是疾病流行,原因就是本部落的祖靈力量削弱,不足以保佑族人,因此需要獵取敵族首級帶回部落,饗之以酒肉。不僅首級口中所含酒糟及獵首者所用的武器能為巫師治病增加法力,且敵首靈魂可歸入本部落祖靈之列保護族人,庇佑作物、獵物豐收和族人安康。由于獵首需具極大的勇氣與力量,所以就成了檢驗男子勇武的儀式,因而帶有成年禮的意味。族人相信,獵首成功的人是神明和祖靈所庇佑的人,后來發(fā)展到以獵首來檢驗是非曲直。
昔時獵首、狩獵、戰(zhàn)爭密不可分,族群之間關系緊張,戰(zhàn)爭往往一觸即發(fā)。日本占據(jù)臺灣后,嚴令禁止獵首,并派兵加以征伐,加上后來族人的生命觀和宗教觀發(fā)生改變,獵首之俗逐漸廢除。
過去,雅美人是高山族中唯一沒有獵頭習俗的族群,對部落之間矛盾的處理一般比較溫和,但是事件被激化時,也要通過械斗來解決。群體性的械斗以出現(xiàn)人命為禁忌,用棍棒和石頭攻擊時,不可以攻打對方肩頸、后腦、手足等沒有盔甲保護的部位,只能猛擊對方藤帽或藤甲,先被打倒者敗。直到20世紀70年代末,雅美人還沿襲相互投石解決爭端的古風。
參考資料:陳金結、姜莉芳、楊梅等,《中國高山族》,寧夏人民出版社,201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