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嘲劇”是京族傳統的戲劇,它是民間演唱,主要是在廟會期間由農民中的半職業(yè)性藝人在祠堂表演,七八名農民演員分別擔任桃、生、老、婆、丑等各個不同角色,演員身著民族服裝,女角頭上有頭蓋,手拿折扇,三五人伴奏,唱腔格律固定、生動活潑。
潮劇中的主角一般都有普遍的模型,性格保持不變,創(chuàng)造形象的時候一般都以這個模型為基礎,再采用不同的藝術手法來刻畫一個新的人物。不過,也有一些已走出這個普遍模型而具有自己個性的典型人物,如觀敬、氏牟、翠云等。
嘲劇的藝術特點主要表現在敘事方法和格調上。嘲劇的敘方法通過以下人物敘事:
演講人的敘事:嘲劇表演之前先出來一個人,這個人可能是歌團代表人或者是最好的表演演員。他(她)先向人們打個招呼,再大致地講述故事的內容,講說故事的道理,引導觀眾觀看,他(她)進去的時候就是表演準備要幵始的時候。
故事無關聯人物的敘事:是表演舞臺上的,但是與故事內容沒有太大的關系,這個人物可以簡略掉而不影響故事的演變。
故事人物的敘事:嘲劇的另一種敘事方式是通過故事人物的獨白。這是嘲劇中使用最多的一種敘事方式。
格調方法不只應用于嘲劇表演中的藝術手法。在不同的藝術形式中,格調方法的使用都有所不同。嘲劇表演藝術之所以使用格調方法,是因為以下三個原因:一、要使嘲劇中的語言、舞蹈、歌唱等因素更好地結合在一起;二、刻畫人物的需要;三、因美化舞臺表演動作、場景的需要。就是因為這三個原因,嘲劇中的格調方法也有相應的三個表現程度:一、不單純使用現實生活中的動作而進行美化,此外語言方面也要求音韻和諧;二、格調到夸張程度,這主要用來強調人物性格的某個特點、給觀眾留下深刻的印象;三、說話變成唱歌、舞蹈行為的格調方法。這個特點明顯體現戲劇中格調方法的特征,通過文學語言、音樂和舞蹈更好地表現人物行為、性格及心理狀態(tài)。嘲劇的語言雖然要求的是音韻協和,但沒有具體數目規(guī)定,語言運用較為自由,一般使用純越南的詩體為六八體。
嘲劇結構也沒有固定不變的,表演時間可能根據表演者的表演興趣或觀眾的要求延長或縮短。不像交響音樂一定要背熟歌詞或遵守指揮命令那樣,嘲劇表演者可自由地找出符合的調來唱。
至今,為了滿足人們的觀看要求,嘲劇一方面開始選擇現代生活為表演主題,另一方面還保存原有的古嘲劇。但是,以現代生活為題材的嘲劇內容較為單薄,藝術上較為粉俗,還沒出現好作品。所以說,只有古嘲劇才真正是越南傳統戲劇的明珠。
參考資料:馬彥祥:《越南嘲劇藝術的卓越成就》,戲劇報,1960年。